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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局(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农业局 日期:2014-03-24 17:51 编辑: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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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佛山市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佛山市农业局(部门)主要职能

    佛山市农业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包括渔业、林业、畜牧业,下同)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农业和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提出农村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指导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工作,综合协调市直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指导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业资源规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及保护和管理,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措施,培育和引导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

(七)负责指导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奖的评奖及推荐。参与组织农业的会展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参与拟订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十)负责畜禽、水产、农作物、林木等种子、种苗的管理和兽医医政、兽药药政、林政、渔政海监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组织、协调种子、种苗(苗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及进口登记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动、植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

(十二)参与、组织农业防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十三)拟订造林绿化规划,组织、指导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等工作。

(十四)负责扶贫开发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渔政总队佛山支队:

负责渔政管理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工作,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捕捞行业监管,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等工作。

佛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负责《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承担兽医行业日常管理,动物疫病监测、控制和扑灭,动物防疫检疫执法监督等工作。

佛山市林业执法监督所:

行使国家《森林法》及其配套法规所赋予的执法监督职能;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相关案件的查处、复议;负责查处盗伐、非法采伐林木或珍贵树木,非法经营林木种子、苗木、野生保护动植物等行为。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云勇森林派出所:

(一)收集、掌握、报告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信息,保护辖区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

(三)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犯罪线索,侦查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保护重大犯罪现场,协助侦查部门侦查重特大刑事案件。

(四)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协助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做好涉林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六)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七)依法调解涉林纠纷。

(八)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全市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及种植、养殖等产地环境监测工作。

负责全市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承担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测任务。

负责辖区内化肥、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的监测。

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

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复检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按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开展检测业务。

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并对辖区内农产品检测中心(站)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市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协助进行辖区内疫情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预防以及各区兽医实验室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负责全市疫苗、检疫证照的订购;猪耳标的组织、调拨和统计;办理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的市级财政补助申请;收集、整理和审核各区上报的动物疫情、防疫监督、疫病监测等有关信息、报表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佛山市农林技术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疫、检疫及监督管理;

    (二)负责土壤环境、农业环保等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监督;

    (三)负责林区公路规划,组织开展林区公路的养护管理;

    (四)协助市农业局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牲畜屠宰、畜牧兽医监督管理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工作。

    (五)承担农林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林业和农业机械化技术管理工作;

    (六)承担种植业、农资、农业投入品、农业机械等安全监理及执法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负责国内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工作;承担佛山市粮食种子应急储备任务;承担广东省蔬菜新品种区域性试验和广东省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示范任务;承担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特色蔬菜创新团队综合示范与培训站任务。

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林业科研推广项目;负责佛山市生态环境安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科学理论、应用技术和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城市林业相关的树种选育、生态群落构建、生态恢复等关键技术研究及其区域性试验、示范、表征、推广工作;开展科普科教服务,面向全市提供有关林业技术咨询与培训工作;引进和推广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

佛山市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

编制和实施林场生态公益林发展的总体规划,培育、保护、发展生态公益林;负责生态林的管理、更新,维持生态平衡、优化生态环境;负责生态林病虫害防治,外来生物的防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场内野生动植物和珍贵树木;依法管理、保护林地;负责林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农业局(部门)设行政单位 5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 2 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农业局(部门)2014年收支总预算1794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40.1万元;本年支出17940.1万元。

二、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农业局(部门)2014年度收入预算179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3467.79万元,占75.1 %;事业收入1137.97万元,占6.34%;上年结转3322.73万元,占18.5%;其他各类资金 11.61万元,占0.06%。

三、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农业局(部门)2014年度支出预算17940.10 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3   万元,占0.08%;公共安全支出174.62万元,占0.96%;教育支出2500万元,占13.92%;科学文化支出608.42万元,占3.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7.29万元,占11.41%;医疗卫生支出435.53万元,占2.43 %;住房保障支出371.27万元,占2.0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1万元,占 0.025%;农林水支出11432.52万元,占63.70%;交通运输2万元,占0.01 %;商业服务等支出1.39万元,占0.006%;国土海洋气象支出4.29万元,占0.23 %;其他支出343.53万元。占1.9%。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农业局(部门)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46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7076.2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6391.5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占54.49%;教育支出占18.56 %;科学技术支出占2.97%;社会保障支出占14.9 %;医疗卫生支出占2.84 %;住房保障支出占2.68%;公共安全支出占1.13%;其他支出占2.43%。

(二)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29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1.9万元,占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5.3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0.3万元),占46.3%;公务接待费预算135万元,占46.2%。(附“三公”经费饼图)